引用內文:
單身的人可以收養小孩,
同志可以結婚,但同志配偶要離婚才能收養小孩?!
同婚未竟之事之一:#共同收養 兩大進度報你知 📣
1⃣️ 立法院修法草案一讀通過,等待審查中:
針對同志可以結婚,但難以共同收養孩子的弔詭困境,感謝 范雲 FAN, Yun委員、洪申翰 Sun-Han委員、賴品妤委員、林楚茵委員、林昶佐 Freddy Lim委員、王婉諭委員、 立法委員 羅美玲、林宜瑾委員已經共同提案,及其他委員的連署支持,目前〈#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〉#第20條 修正草案通過院會一讀,正在等待委員會審查中!
2⃣️ 社福衛環委員會提案要求衛福部召集協助盤點相關資料:
今天社福衛環委員會上,感謝跨黨派委員共同對收出養主管機關 —— 衛福部提出要求,包括立法委員 陳椒華質詢,還有賴香伶委員 、洪申翰 Sun-Han委員、蘇巧慧委員、 蔣萬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,要求衛福部看見一線社工的困境,並召集協助相關部會盤點目前單身同志收養的現況、提出修法建議。
同婚通過以後,大平台執行長欣潔在行政院性平會中持續追蹤行政部門研議進度,大平台和台灣同志諮詢熱線、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組成倡議小組,也感謝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提供第一線收出養服務經驗,一起努力推動平權的未竟之事 💪
期待在立法院的新會期,能開啟更多對於同志收養困境的討論,讓同志配偶能夠共同收養孩子,也讓被出養的孩子更有機會找到一個家 🌈